一、岗位构成:

主任委员:临床科主任

副主任委员:临床科主任

成员:各主要部门科室负责人、法务与社会人员

秘书:科研教学部

办公室:科研教学部

二、职责:

对医院发展的重要决策提供理论咨询,确保重要决策符合道德要求,保证医院发展按正常方向进行。

对涉及人的生物医学研究项目的科学性和伦理合理性进行独立、职称和及时的审查。审查范围包括药物临床实验项目、医疗器械临床试验项目、体外诊断试剂临床试验项目和涉及人体的医学科学技术研究项目。

重点负责对本院开展的三类医疗技术、医疗护理双新项目以及临床科研项目进行医学伦理审查,签发伦理审查项目意见,从医学伦理角度保障人体健康、安全。

承担对医务工作人员、患者及社区群众医学伦理教育和培训任务及宣传工作。

对年度申报的新技术项目(含卫生行政部门规定的第二类、第三类医疗技术和医院新开展的技术)临床治疗措施和特殊技术应用的道德性质提供咨询服务。

医学伦理委员会应面对生命伦理学问题,以坚实的生命伦理学理论基础,敏锐的医学伦理思维与判断能力,为医务人员提供符合医学伦理原则、有意义、有价值的咨询建议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