病区住院须知

尊敬的病员、家属您们好:

  衷心感谢您的信任,选择到我院就诊。我院将努力提供一个整洁、安静、安全、舒适的住院环境,为了我院能提供更加完善的医疗服务,非常希望得到您的配合,相关告知如下:

  一、请自备您的日常生活用品如衣物、洗漱用品等,热水瓶已备好在您的床头柜内,用好后请及时放入柜。

  二、安全服务防范措施:

  1.医院为公共场所,贵重物品请自行保管,随身携带,以免给您造成不必要的损失,并将个人物品放置于个人的床头柜内。

  2.为了多数患者及其家属的健康和安全,请您不要在病区内吸烟,不要使用电器、明火等,以保证用氧用电安全。

  3.住院期间热水瓶统一由医院提供,配餐间有微波炉,请按规定要求使用;病房内的空调统一开放与关闭。为保证患者的休息,请于21:00后禁止探视。

  4.请保持病房安静,整洁,将衣裤晾晒于避难间,注意及时收放,切勿晾晒在窗外或卫生间。

  5.当您有头晕、血压不稳或服用镇静安眠药等情况时,若要下床需先坐于床缘,再由护士扶下床。若您步态不稳,请使用稳固助行器及护士搀扶下行走。

  6.请勿携带危险用品、药物等进入病区。病员及陪伴带入病房的药物请交由医务人员统一保管,除医师同意自备的药物,其他所有药物由医务人员统一发放。

  7.查房、治疗期间请勿离开病房,除非医生或护士安排您去检查或治疗;不得擅自离开医院或在院外留宿。

  8.治疗过程中患者和陪护人员不得自行调节输液滴速、氧气等开关及其它医疗仪器参数,如因违反以上规定造成伤害或导致不良后果,责任需自负。

  9.请保持病房安静、整洁,勿在病房内大声喧哗;自带物品请放入相应的储物柜内,床头柜桌面请摆放整齐;尿壶、便盆请放于病床下置物架上;

  三、病房日常工作安排

  1.每天上午为8:15-10:30为医生查房、护理、治疗时间,请不要在上述时间离开病房。

  2.口服药发放时间为早6:30-8:00、午10:30-11:00、晚15:30-16:00。发药期间请勿离开病房。如确实因故错过发药时间,护士会将提示牌放于您的床头柜处,返院后请及时按呼叫铃,将由护士为您发放口服药。

  3.部分需注射胰岛素的患者,请您先提前准备好食物,进餐前按铃,护士将为您餐前注射胰岛素,胰岛素注射后30分钟内务必进食,以防发生低血糖。

  四、饮食

  1.应根据患者病情选择适当饮食,合理搭配,保证患者的营养需求,避免酒精、咖啡、辛辣等刺激性饮食。

  2.规律进餐时间,做到定时定量,养成良好的进餐习惯。

  3.正餐每日三次,可进行扫码订餐,送餐人员将为您送至病房内,食堂供应时间为:早餐7:00-8:30、中餐11:30-13:00、晚餐17:00-18:30。

  4.用餐后剩余饭菜请倒入生活垃圾桶内,保持病房干净、整洁。

  五、当您的合法权益受到侵害或对我们的服务不满意时,请向病区负责人反映,或拨打医院的投诉电话:4000195522。

  祝您早日康复!

  宁波泰康脑科医院病区